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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慑力不可小觑。 何况,他只是不理她而已,够给面子了。上了车,两人半晌没出声。 “那个是你同学?”李家源偷偷看了她一眼,找了个话题,于是高灵就成了那个引子。 “以前的同学,现在的校友。”沈瞳不咸不淡地回道。 李家源看着她平静的侧脸,忽然觉得不想往下接了。车在沈瞳楼下刚一停好,他就转头盯着她道:“等我两年行么?” 他还是不舍得离她太远,不想往后退,退一步可比进一步容易太多了。 “我需要两年的时间来发展现在的这家公司,等一切上了轨道之后,我们再谈谈好吗?” 沈瞳看着他近在咫尺的双眼,就这么专注地看着她,能勾魂夺魄,感到心跳越来越快,但想想两人间诡异的关系,总有一股说不上是失望还是高兴的情绪弥漫心间。 2年之后,她应该拿到律师牌,开始在律所实习了,谁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只是,她无法欺骗自己去忽略每次对他的心动。 “行!我不会躲你,你也不要逼我,一切顺其自然可好?” 李家源拿到承诺,笑着应道:“好!一言为定!” 作者有话要说: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很难维持啊 即使是血亲之间~~~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修) 沈雯还是感觉到了沈瞳这几天的情绪变化,心里暗自猜测,是不是meimei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一问她,得到的回答又很明显是安慰她这个家姐的。 沈瞳现在长大了,以前虽然老爱发脾气,但很多事都会坦白和沈雯讲。现如今,她在变得更加懂事体贴的同时,却让沈雯觉得,两姐妹之间好似没以前那么亲密了。 这点沈雯也能理解,女孩子长大了,有心事、有烦恼很正常,作为jiejie应该尊重她,给她空间自己试着解决。 反正沈雯这个家姐随时都在身边,只要出句声,随时都能出手帮忙。沈瞳发现自己因为李家源而导致的坏情绪影响到了沈雯,不由开始警醒,并试着调整心态,渐渐把心思多花在学业上。 而沈雯也开始了在那家服装店的打工生涯,时间久了她才慢慢发现,这一行原来有那么多的东西是要好好学习的,而且她在过程中找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工作起来越来越有劲儿了。 半年后,有一次老板一时周转不灵,就找她帮忙,沈雯本想直接借钱,沈瞳则建议以入股的形式来投资会更好,既可以帮到人,也不至于让自己吃亏,还可以继续做喜欢的工作,一举数得。 不过沈雯自己的积蓄可是早就没了,这次投资的本钱是沈瞳卖第二本剧本“港版”的钱,买家还是周明东。 第一部剧本卖出去后,电影很快开拍。几个月后,她就收到周明东的电话,告诉她电影的口碑和票房都非常不错,所以公司要举办庆祝酒会,邀请她到时参加。正好听说沈瞳写好了新剧本,就顺便看了看,过几天就回信说定下了。 至于价格,自然是按行规来,涨了点价,加上第一个剧本票房比较好,电影公司老板给她包了个丰厚的红包,加起来将近30万,她也算小小发了笔财。沈瞳还是比较知足的,就拿这笔钱投资了沈雯打工的那家店。 说到酒会,沈瞳有点犯难了。穿越前倒是没少参加公司的酒会,但是没有那么多媒体关注,这次是电影公司举办的,会有很多媒体参与,肯定会很隆重。她不过是个新人编剧,万一出了什么错,那可太丢人了! 不止自己丢人,说不定会连累到这部电影的票房和电影公司本身。 沈雯看到她的请柬后,非常开心地忙着给她设计造型,听到meimei和她念叨担心的这些事,直笑她杞人忧天。 “放心啦,当天有那么多老板、大明星、导演,都是大佬,谁会注意到你这个小小的新人编剧啊!只要你在装扮上不出错,多笑少说话,保证不会有事!” “可是……会有媒体记者什么的……”沈瞳一想到自己以前听说过的记者,特别是狗仔队,心里就犯虚。 “怕什么,我们行得正、坐得直,用得着怕那些人么?放心啦!”沈家jiejie的神经永远都是如此强韧,沈瞳不得不写个“服”字给她,嘴上应下,私底下仍旧少不了各种准备。 到了当天,沈瞳坐着周明东的车到了酒会现场。身着一袭红色礼服的沈瞳挽着制片周明东出场,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不少人都在好奇,这位红衣丽人是何方神圣,渐渐两人周围也或明或暗聚集了一些人。 各色人等或直白或隐晦的目光与刺探的言语让沈瞳感叹,这种暗潮涌动的应酬场面真是久违了。一开始还会有些紧张,适应过来之后,她找回了那份自信,渐渐游刃有余起来。 这让更多的人对她有了兴趣。 好在很快就开始了开幕致辞,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台上的人吸引走了,周明东也离开她去和其他人打招呼,随后的各个环节她都尽量躲在角落,不去引起他人注意,希望能蒙混过关,早点走人。 “Sharon,真是你啊?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呢!”一只手拍在沈瞳肩头,熟悉的女声在她耳边响起。 沈瞳扭头一看,不禁暗叹,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又是高灵!一身白裙,高高盘起的秀发,加上精致的妆容,闪闪的钻石,高灵就像当红明星一样吸引人的眼球。 “阿Ling?好巧啊,没想到在这里碰面啦!”沈瞳眯了眯眼,避开刺眼的光芒,露出笑容。若是李家源看到她此刻的笑,肯定会丢一句“笑得那么假,不如不要笑”。 沈瞳募得发现她居然走神了,而且居然是因为想起李家源而走神!这太不科学了! 高灵上下一打量沈瞳的装扮,心里暗暗得意,果然还是比不过自己,她高灵家世好,长相好,花得起本钱打扮自己,像沈瞳这样,就算长得再好,没钱还不是只能穿些地摊货。 真cheap! 沈瞳发誓,她真的看到高灵鄙视的眼神和撇起的嘴角了。还是被鄙视了啊!因为什么?当然是因为自己不够闪咯! 高灵的表情让她想起前世网上的一个词:港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