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耽美小说 - 末世之蛮荒时代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4

    火的盆子,能随时烘烤搭在上边的尿布,这才保证了小丫头的尿布供应。

    朱云因为在月子里休息得好,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在她这个年龄,这是很难得的。一方面是因为儿子照顾得好,另一方面,也因为女儿是个让人省心的小姑娘。小兰庄整天除了吃就是睡,醒了也不吵不闹,就只是睁着一双大眼睛,懵懵懂懂地看着周围。

    朱云抱着女儿,偶尔会觉得非常遗憾,因为她出生在这样的世道里,她的jiejie哥哥们所经历的那些文明和热闹,很可能她这辈子都无法经历了。但转而一想,她又时常觉得,这孩子还挺机灵的,她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最乱最残酷的那几年,而她的大姐却没这么好的运气,甚至连元元吃过的那些苦头,小宝贝都很幸运地不用再经历了。

    朱兰庄在大伙的宠爱中一天天长大,成了个没心没肺的小憨丫头。在漫长的冬天里,她先是吃奶,后来又吃着阿和舅舅特制的各种糊糊,竟然也长成了一个小胖丫头。懂事之事,小姑娘非常爱笑,属于给点阳光就灿烂、不给阳光也灿烂的乐天派,稍微逗一逗她,就笑得满屋咯咯响,给大家带来了无尽的欢乐。

    到了冬去春来,坪子里的雪化得差不多了,吴元挑了个大晴天,把妹子抱着到坪子里逛了一圈,朱兰庄头一次看到外面的情景,整个人都惊呆了,她口水答答地含着一根手指头,瞪着大大的眼睛,一脸严肃地东瞄西看,还不时在哥哥怀里扑腾几下,朝某个方向嗯嗯两声,以表示自己强烈的探究心理。

    这之后,小小的一方庭院就关不住她了。朱云和吴大齐要去门前种菜,她嗯嗯地张着手,非要一起去;大舅舅和小舅舅想去温泉口砍竹子,她啊啊地叫着,表示很想凑个热闹。大爸爸和小爸爸去后山采菌子,她也要搂着江铭不撒手,要带她一个。九月姨姨跟哥哥去坪子里钓虾时,更是少不了她。她全程坐在哥哥肩上,围观的同时,还要嗯嗯啊啊地发出很多象声词,充分表达了自己对钓虾这件事的种种见解。

    到了春播的时候,所有人都要忙着下地干活儿,种菜,种花生、黄豆、芝麻,积肥育秧……,于是照顾小兰庄的重任,开始落到了核桃身上。大人们下地的时候,就摊一条竹席在树荫下,上面垫上褥子,再把朱兰庄放在上面,旁边摆一些玩具。核桃便忠心耿耿守在旁边。朱兰庄玩一会儿,就撅着小屁股,跟条rou虫子似的,吭哧吭哧往外爬。每当她快要爬到竹席边上了,核桃就跑过去把她叼回来。然后朱兰庄再爬,核桃再叼,周而复始,一直到小女孩筋疲力尽,趴在褥子上睡着为止。

    这时候,核桃就会把小毯子叼着,放到小女孩身上。然后它会安静地趴在她旁边,偶尔站起来,赶走跳到席子上的小蚂蚱什么的。初春的风吹拂着树,狗和小女孩安静地依偎着,同时陷入一场睡眠。等小女孩醒了,就会翘着脚望天,咿咿阿阿地跟核桃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

    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朱兰庄在牙牙学语的初期,清晰说出的第一个词是mama,第二个词则是毛毛。一开始大伙儿都不知道她在说什么,直到她很着急地指着核桃叫毛毛,他们才确定,核桃已经拥有了另一个爱称。这件事让一干男人都很是吃醋。吴大齐觉得自己的地位被一条狗比下去了,心酸得不行;就连吴昆都有些许的嫉妒,觉得狗儿子运气真好,他努力了这么久,都还没捞到一声干爹呢。

    朱兰庄一天天长大了,坪子也在一天天变化着。萧瑟了几年的土地,焕发出越来越多的生机。山坡上的树木越发茂盛了,树林里的动物也越来越多。在他们住的房屋周围,树木上开始出现鸟窝。初夏的时候,朱云甚至如愿以偿地孵出了七八只鹌鹑,她在房屋旁边用竹篱圈了块地,把毛融融的鹌鹑养在里面。每天给小鹌鹑喂草,也成了朱兰庄同学雷打不动的一项任务。

    除了坪子,外面的世界也在悄然改变着。夏天趁地里不太忙的时候,卢志和他们又出了一趟门,坪子里只留吴大齐和朱云带着娃儿看家。在路上,他们看到旁边田野里和远处的山岗上,各种野草郁郁葱葱,野草间还稀稀拉拉长着些黄豆、绿豆和玉米。他们还在城市边缘碰到一些陌生人,虽然彼此仍十分警惕,但在短暂交流后,他们发现,那些人并不是流浪者,而是跟他们一样,也聚居在某一处,以种田打猎为生。

    这让大伙儿非常欣慰。这个世界正一点点变好。当食物足够果腹的时候,路上的劫掠者也渐渐少了。这一次,他们又顺利地找到了一些物资,更多的是各种各样的书。

    回到坪子之后,卢九月变得安静了很多。她开始趁着农闲,翻看各种带回来的书籍,不光是医学书,连机械修理的也会看一看。偶尔这个十七岁的少女会撑着腮,看着远处发呆,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人在这里,心思却飞到了很远的地方。

    这让陆志飞有点担心,有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和卢志和说起这件事时,卢志和却轻轻吁了口气,说:“长大啦,我们家的小姑娘也长大了……”

    陆志飞顿时也惆怅起来,说:“哎呀这死丫头,会不会是喜欢上了什么人?她不会有一天抛下我俩,嫁到别处去吧?”

    卢志和想说那谁会知道呢?十七岁的人生还那么长,会发生什么谁也预料不到。就好象他十六七岁的时候,也绝对想不到,自己在三十岁的时候,会跟一个叫陆志飞的男人住在山沟沟里,每天种地为生,还对这样的生活感到挺满足。

    陆志飞独自惆怅了片刻,又摸着卢志和的手叹息着说:“哎……,妹大不由哥。以后她喜欢谁、想嫁谁,就让她嫁吧,她觉得幸福最重要。你不是还有我吗?我陪你一辈子!”

    卢志和在黑暗里微微笑了,因为想象妹子远嫁而带来的一点困扰,也悄然散去。他想,二飞还是比自己活得通透。他当然希望九月一辈子留在身边,甚至还暗地里观察过吴元,觉得这孩子品性很好,是值得女孩托付终生的对象。但他考虑得再周到,卢九月的人生也是她自己的,他这个当大哥的,可以关键时刻帮忙把把关,却绝不应该有指手画脚的念头。

    这一年的冬天还是跟往年一样冷。但他们去年找到了一点棉籽,今年种了棉花,收成很好。朱云和卢志和用新收上来的棉花,给每个人都做了新棉袄,穿在身上又暖又轻。朱云还计划等开了春,种更多的棉花,这样等明年冬天,他们就能打几床新棉被了。

    谁也没想到,有天夜里,上百个红丧尸会踏着雪翻过大山,围攻了他们的院子。幸好他们还有核桃,核桃虽然已经明显有了老态,却依旧十分机警。它第一时间发出狂吠,惊动了所有人。

    院子里的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