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9
本就是个狠人,“巴特,让康纳带我们俩去吃呗。” 康纳的卷毛又竖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斯蒂芬妮和提宝最戳我的互动就是提宝照顾怀孕的斯蒂芬妮,提宝情感纯真的像钻石。 然后生完孩子后没几话,就到斯蒂芬妮去世的剧情,然后唯一女罗宾就没什么大篇幅出现了。 求评打卡。 第61章 喜当爹后喜当哥,中心城与无赖帮 “呃呕, 这可真难吃。”斯蒂芬尼将药片快要吐出来了,又被罗宾的目光给说服。 “好吧,我会吃完的。” 我才露出一个赞许的表情,才把自己提着的一小箱药放在了桌子上。 斯蒂芬尼眨了眨眼睛, 摸着自己已经6个月大的肚子, 脸上露出了有有些无奈的表情:“不是吧?都是买给我的吗?我吃不了这么多。” “这是好几个月的。”我低头看了一眼侧靠在床头的女友, 脸上露出了抱歉的表情:“……对不起, 斯蒂芬, 我要向你告别。” 斯蒂芬尼本来握着杯子的手松了一下, 她很快回过神来将杯子扶正, 彻底放松了自己的腰背, 靠在枕头上:“你今天晚上过来, 主要是为了这件事情,告诉我,你要离开我了吗?” “……抱歉我……我试图留在哥谭, 但是……”但是达娜也怀孕了,我不能让杰克一个坐着轮椅人去照顾她。 斯蒂芬转过头:“蝙蝠侠也会走吗?” “我只是因为我自己的原因……真的, 斯蒂芬,这不是我决定走的……” “你要是喜欢上别人了, 也没有什么大不了。”金发女孩摸了摸自己肚子, 又摸了摸自己, 因为怀孕而出现变得圆润的脸庞:“我现在是长得胖了,也不好看, 脸上和肚子上还长了让人恶心的斑。” “那才不恶心呢!”我伸手拉过她的手:“你什么时候都不恶心, 相反, 我觉得你这样……” “罗宾!你要敢说我怀孕以来红光满面,丰润动人!我拿枕头都要把你打死在我床上!” “……你美的很有母性。” “我还是拿枕头把你闷死在我的床上算了。”斯蒂芬尼一屁股坐回床上抱着自己的枕头, 把另一块枕头扔到罗宾头上。 男朋友很暖很好很可爱,情话也会说,但是就是有时候形容词错乱——仿佛在私立高中上学的不是他。 “对我而言留在哥谭看着你平安的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照顾好你们是最重要的。” 斯蒂芬尼吸了吸自己的鼻子,罗宾总是这样,所以自己才忍不住在他面前没了自己淑女的样子。 “我会尽我自己最大的努力回来,回来照顾你和你的孩子。” 斯蒂芬尼抱紧了枕头:“我就不必和德雷珀先生去上那产前课程了?” “是要去的,我网上的课还在上着呢。”我也挪着屁股坐到斯蒂芬的身边,双手撑床探腰看着她:“我会每天和你打电话,有空就回来的。” “罗宾,”斯蒂芬松开了自己已握紧枕头的手,金发姑娘的眼睛仍然亮晶晶的,“你是一个英雄,是我的榜样,去做你想做的,比你待在我身边重要多了。” 我是追随着你的脚步学着如何去做一个义警的,你是我的指明灯啊,罗宾。 少女跪着揽住罗宾的肩膀:“不需要为我担心,我会照顾好我自己。” “可是我需要对你负责——” 斯蒂芬尼倾身亲了上来,我可以看见她微微颤动的睫毛。 我也闭上了眼睛,享受着这一离别前最后一次见面。 “飞起来吧,知更鸟。”斯蒂芬蓝眼睛亮亮的,她退回去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我最喜欢看你在夜空中飞翔的样子,不要被我拖累了。” ———————————————— 我拎着行李箱推着杰克的轮椅在机场的人流中穿梭,杰克笑得很开心:“很抱歉把你带离了哥谭,但我相信你会喜欢我们的新生活的,你可以交到很多的朋友,中心城也是治安最好的城市,你也可以休息一下。” “嗯。” 我抬头按照中心城机场上面的指示牌开始往外面推轮椅,然后我看见了站在那里的穿着一件卡其色风衣的达娜。 我的继母,达娜笑得活泼又开朗,她小跑着一下子揽住我的脖子,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两下,然后低头看她的丈夫:“杰克棒极啦!” “哦,亲爱的,你怎么会来接我们,我以为你会……” “我想给你和提宝惊喜!” 我小心翼翼的把行李放到一边扶好达娜,照顾孕妇是我这几个月来的熟练工:“达娜,你可小心一点。” 达娜看着比自己小10岁的继子,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你爸爸有没有跟你说来哥谭的原因?” “说了,你怀孕——” “因为我找了一份超棒的工作!而且成了康复中心的主管。”达娜觉得很骄傲,在工作上的成就使她红光满面,“我被调到了中心城,再过两天,我们的管家麦克太太就会来,这样我们又一家人快乐的在一起呢。” “这确实很棒。”因为职业上的成就,让达娜自信起来美极了。 “我们回家。” ———————————————— 达娜和杰克一起出门了,只留我一个人在家,面对着一堆的空箱子。 我无聊地盯着电脑上的股市k线,手里还在打着对达娜身体注意事项的表格和对斯蒂芬尼要去的医院的资料审查。 “中心城啊……”资料我已经检查第4次了,我无聊的已经要数天花板上到底有多少颗马赛克。 “芭芭拉没回我,维克多也不在,翼手目动物保护论坛最近也没什么新帖子,”我无聊的发霉了,“我在中心城,不会就一直躺在家里面这样吧?” 我像一只鱼一样从床上弹了起来。 “我不要浪费生命!” 虽然哥谭不允许别的外来英雄进入哥谭,但是中心城罗宾也是能出现的哈。 应该没有滚出我的中心城吧? 中心城是一座明亮干净而又现代化的城市,即使是在夜晚,你也能感受到他的活泼明亮。 用钩爪枪在在中心城的楼宇间飘荡特别开心,你很难看到像哥谭一样的……特别的风景。 这样即使在夜巡的晚上吹着风,风里似乎都含有愉悦的空气。 “你个蠢货!不许杀人!”就在我听到噼里啪啦一阵响的时候,我正准备去看看他们在干嘛,就听到一个人怒喊:“无赖帮不杀人!” 无赖帮,我快速在脑海里回想起他们的身份,好像是中心城的一群反派,闪电侠的一生之敌? 巴特是这么和我描述的。 嗯,罗宾即使在中心城也继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