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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想出去吃饭时想顺便给切斯特顿和欧内斯特带一份,突然想到他这个“平民子弟”是不可能这么大方的,“管他们要钱就是了。”李特管餐厅的老板要了两个油松饼。 第二学院上课的时间非常早。李特回教室的时候就有点来不及了,他匆匆忙忙从后门进去,切斯特顿和欧内斯特正趴在桌子上补眠,李特想起了前世每次去上课时,教室后排总是会趴着一片昨天晚上“很忙”的同学。切斯特顿和欧内斯特身边空着一个座位,完全是前世一个去占座另外一个去打饭的感觉。 李特坐下来的时候,欧内斯特一下子就腾了起来,闭着眼睛,鼻子四处嗅了嗅,精准无比地拿起袋子啃了起来。含糊不清地说到:“谢啦。” 欧内斯特的生物钟无比准确,上课时会立刻醒过来,炯炯有神,下课会马上睡过去,这种本事放到任何一个世界都会被称为学霸。 特别的是欧内斯特又把昨天问过的问题问了一遍没见过的老师,其中一个胖胖的女饰品设计师直接把他赶了出去,眼皮打架但依然坐的端正的切斯特顿说到:“因为欧内斯特说过迈斯夫人的手指太粗了,她拿来的据说是某个仰慕者送给她的戒指尺寸根本不对。” 李特觉得欧内斯特真的该加深一点绅士风度了。 “那边两个窃窃私语的!出去!还有你!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写检查给我!亲自给我!我记得你,欧内斯特……”切斯特顿做了个无辜地手势,而李特对迈斯夫人的课程毫无兴趣,她的嗓音根本不像天鹅反而倒是像一只被掐住脖子的鸭子。“你为什么不告诉她你不是欧内斯特?” 切斯特顿靠着墙打气了呼噜,这种能站着睡着的本事已经超脱了学霸模式了。“哦……没有用的,我们说她“就连两个同样大小的珍珠都能分辨出来”的迈斯夫人会认错我和欧内斯特,这可比罚站或者是写检查要严重多了。” 李特点点头,问到:“欧内斯特去哪了?” 切斯特顿咋咋嘴:“他肯定我会被迈斯夫人罚站,所以不能同时出现两个欧内斯特,他溜掉了。” “你还要替他写检查吗?” “我昨天晚上已经写好了,因为每次迈斯夫人把欧内斯特赶出去的时候,欧内斯特都会让我帮他写一张赞美迈斯夫人美貌和艺术天赋的检查,她很吃这一套。” 李特赞美道,“明智的决定。” 切斯特顿揉揉眼睛,说到:“我们先走吧,反正马上就下课了,我会给迈斯夫人一封妙极了的“检讨书”,她不会介意我们先走了的,因为欧内斯特是整个第二学院唯一一个能让迈斯夫人的平民学生。自从她成为了第一学院克拉罗瓦教授的情妇之后。” “那位教授的眼光真特别。” “如果迈斯夫人设计的珠宝不是那么受追捧的话。” 太阳还剩一个尾巴,欧内斯特正在迈斯夫人的办公室里赞美她的美貌和痛斥自己的罪状——我只是被夫人的美貌和精湛的珠宝镶嵌技巧晃花了眼睛,我只是个仰慕夫人的平民学生而已。李特庆幸自己确实没吃过什么东西。 “嘀——嗒——” “嘀——嗒——” “嘀——嗒——嘀——嗒” 那个声音准时钻进了李特耳中,在他醒过来的时候那个声音又消失不见,他问切斯特顿和欧内斯特有没有听见,两人都纷纷摇头。 他隐隐地好像知道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李特一直呆在图书馆五层,这里几乎都是些没有名气的作家的作品,十几个书架上都落着厚厚的灰,李特从角落里拿出一本只有十几页的书,掸去它上面的灰尘,实际上它还非常新,翻开后发现这是一本类似于日记本的东西,没有写主人的名字,字迹……简直太残忍了!李特联想着每句话的意思,突然在页尾发现了不同寻常。 “我整日不得安眠……那无所不在的水滴声让我发疯。”这一页只写了这一句话,却让李特的心紧了起来。有一只老鼠迅速地从他脚上跑过,整个图书馆都震动起来,很长时间才恢复平静,李特犹豫了一会儿才翻开沉重的第二页,那上面的字迹更加潦草,有的地方因为用力太大纸已经破了,在不知道多少年后依然能感觉到日记主人的痛苦和恐惧,“我无处可逃……“它”如影随形,不管我在哪“它”都在我耳边,就像有一个鬼魂在我耳边吹气,一年过去了,我憔悴不堪,精神接近崩溃,我来自遥远的南方海岸,接近费伦大陆的地方,来往的水手传唱着凡尔塞的故事……我回到了家里,第一夜,我睡的很好,虽然镜像了几次,但是“它”并不在,但是,在之后的几天,走廊上传来脚步声,由远及近,“它”穿过墙壁来到我身边,水滴声又钻进了我的耳朵里,并且再也没离开过,不管我去哪,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找到我,我是什么?第二学院普通的平民学生,为什么是我。最后我已经麻木了,管它想怎么样!”李特拿着这本日记回到了宿舍,图书馆可没有人管第五层的书会怎么样,最少有十年没人来打扫过这里了,所有不受欢迎的书都会在这里关禁闭。 李特把它放在枕头下,拉上窗帘反复看了起来,终于在某个被他忽略的角落里找到了准确时间:文明崛起时代——49年——黒斯庭·雷奥夏尔斯…… 黒斯庭 黒斯庭! 李特想起来在哪听过这个名字了,他的心跳加速了,连在桌子上画设计图的切斯特顿都听见了:“你在偷看什么?雷恩!心跳那么快?”李特把日记本掖到枕头下,说:“没什么!” “他打败了地狱骑士团长艾利诺姆大人,他砍掉了艾利诺姆大人的左臂。”他想起来了这句当时听没怎么样但是现在却侵占了他的思维并让他心跳不受控制的话。 黒斯庭·雷奥夏尔斯,他的确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文明崛起时代49年,每2000年一个时代,这个人居然是六千多年前的人;不对!圣索菲亚公学是一千年前凡尔塞珊萨尔勒布伦建造的,而且这本日记的纸张虽然有些泛黄但是时间绝对不会超过五十年,骂了句娘,李特想不明白。对方既然能说的出水滴声,就证明不是说谎。 那么我们来列一下条件: 1:黒斯庭这个名字他第一次听说是莉莉丝不经意告诉他的。 2:黒斯庭砍掉过艾利诺姆的手臂。 3:艾利诺姆是地狱骑士团长,无疑是个强者,所以推测黒斯庭应该是个武技高手。 4:这里是圣索菲亚公学,艺术学院,那么这里就出现了悖论,黒斯庭如果是个武技强者他就不应该在这里。 5:黒斯庭说他因为崇拜凡尔塞来到了圣索菲亚公学,而他日记的前半部分也写明了他对艺术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