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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践踏完了,自己只怕连命都不在了,再满口说着有情有义,岂不活活能把人笑死! 这些人,要么就把他当个货物一样卖来卖去,要么就是占了他的身子回头又去跟别人吹嘘调笑,他徐云初,还要跟谁去说有情有义!弄得他如今不清不白,又还有什么资格去跟谁说有情有义? 讽刺的是他身陷囹圄,却仍是要仗着景灏天的家世和关系才能出得来。这一笔账,总归又欠下了。心里想着要远远走开的,总该还他些什么吧。 景灏天看他脸色诡异,不觉担心他受此刺激只怕落了心病,一边要四双快快开车,仍是耐心地哄了他道:“这些天你好好休息,什么都别想。往后的事,都放心交给我。” (二十九) 到了景灏天的洋房,四双又兜出去接医生。景灏天把云初安置在自己房里,点燃壁炉把屋里烘得干燥暖热。 云初被他团在被子里却不肯睡下,仍是那样自己抱成了一团呆呆坐着。无论景灏天跟他说什么,却比石头投进了水里还不如,连丝毫的涟漪都泛不出来。景灏天又气又急都快发疯,只能自己兜到阳台上把一片的盆栽都砸了个干净。平嫂在楼下听到了动静不知发生何事,吓得上来看。景灏天却只叫她把浴水烧着,自己平复一下,若无其事地回到房里,又巴巴地去抱了那人陪着笑跟他说话。 不一会儿约翰逊过来了,给云初细细看过,除了额头上的裂口,并没有大的病症。用酒精消了毒简单包扎了一下,又开些药片,就收拾用具要走。景灏天叫四双下去开车,把他送到楼梯口,约翰逊敛了微笑凑到他耳边说了些话,轻轻拍了拍景灏天肩膀,默然走开了。 约翰逊说得悄然无声,显然是怕病人听见。但他声音到底分毫不消全进了景灏天的耳中,他说,病人只是着了点风寒,但他刚遭受过侵犯,可能心理上需要些时间。 正坐实了他对那些红痕的猜想。即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景灏天目送着约翰逊下楼去,仍是无法克制狠狠一拳砸在墙上。 回到房里景灏天抱了云初帮他洗过澡,又将他安置到床上去。 云初身上穿了景灏天的丝绸袍子,领口低低垂到胸前,露出的肌底细滑精致,流泻着无可比拟的风流韵味。然而景灏天哪里有心思去在意这个,一眼看到他脖子里胸前几乎印满了红痕,有火发不出,憋得快要吐血。偏连问都不能问,自然也无从安慰,只能心疼地抱着他蜷缩的身子,哄他躺下睡一阵。 然而他这样不问,云初却愈加敏感起来。心里是明白的,这样明显无处可遁的痕迹,他怎么会看不见?景灏天会鄙弃他的吧?心里不觉闪过一个念头,突然嘴角僵硬地提了一下,像是为自己的念头嘲然,怔怔地问他:“景灏天,你喜欢我吗?” 景灏天从未想过敏感害羞如徐云初,会在此时问出这样的问题来,不禁一怔。但到底是风月场中滚滚红尘里穿梭过来的,景灏天心里怔着嘴上却早已不带犹豫出口:“喜欢。”不管他是要寻求安全感还是试探,他景灏天对徐云初动了心的,没什么好否认。 问的人似乎没料定那人答得这样快,快得叫他都无法辨认,到底那是真的还是假的。于是唇角仍是嘲然弯折起来,又问:“那你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干净。”对景灏天来说,几乎所有跟他有过关系的女人都会时不时来上这么一套纯属调笑的问题,当她们问完“你喜欢我吗”这个问题之后,若答案是“喜欢”,那么随之而来的一定是“你喜欢我什么”。所以连考虑都不用,直白坦然地告诉他对他的感觉。徐云初这个人,干净得像西塘冬天的雾气,有时候却又带了些俏皮和大胆,叫人无从捉摸。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可景灏天对他的全部印象,就是如此。 景灏天喜欢他干净。这个答案叫云初突然真的笑了起来。果然呢,他之所以把他诳来玩玩,就是贪图他干净吧。可说到底他却也跟那些妓寨里头卖的一样脏,景灏天这样的少爷,只怕会随即将他脱手甩开,免得他脏了他的手他的人。于是双手胡乱地扯开身上的睡衣,露出那些令人难堪的痕迹:“可是景灏天,我现在不干净了。你还喜不喜欢我?” 云初此时心里空得像生生挖去了一块血rou,竟全不知自己是在做着什么。隐约觉得追着景灏天无理取闹地问这些愚蠢的问题十分可笑,却又不知为何不甘心似地想要掩盖掉些什么。 是什么呢? 想要掩盖掉的是那个陌生人对他的侵犯?还是王水根跟陶然合作任他给人蹂躏的肮脏事实?亦或是亲耳听到景灏天跟别人说,他跟徐云初只是玩玩而已? 所有这些,最想最想当做虚幻消除抹去的,到底是哪一样呢? 让他心慌不甘地存着一丝残念,希望景灏天亲口说的话,可以把那些噩梦当做灰尘一样抹掉。 □的肩颈线条柔和,玉白的身子甚至残留着少年人的青涩,却精美玉致得如同欧洲最具水平的雕刻师雕出的神像。两颗红葡萄一样晶莹稚嫩的果子点缀在雪白肤色上,如白雪红梅那样鲜明的映衬,看得人一阵心悸。景灏天听他说胡话,拧着眉手掌细细在他身上摩挲过那一处一处被用力啃咬出来的痕迹,叹道:“在我心里,你不管怎么都是干净的。我自然一样喜欢。——这些,是你养父做的?” 低头便去亲吻。潮湿的轻柔的吻,一个一个把那些印迹覆盖过去。柔软的舌尖甚至在每一个印痕上逗留舔舐,仿佛这样便能过滤掉他所有的不堪。云初默不作声,既没回答他的问题,也不推拒他的这些举动。任由他一寸寸吻过肩颈胸前,庄重得如同一场祭典。 垂落无力的双手突然抱住了景灏天的脖子。 —————————————————————————————————————————— 以下部分请见啖红尘博客: (三十) 二月份天候稍有回暖,景灏天把云初留在屋里养了个把礼拜,云初的身子好起来,脸上也润色不少。景灏天把洋行的一干事交代了华翎,只一个礼拜就要启程,便也乐得多点时间陪着云初。倒把个四双忙得团团转,因为景灏天临时起意要把云初也带去英吉利,四双少不得又多备一人行装。景灏天对此又上心,吩咐他去置办云初的东西,买这个买那个,用得到的用不到的各买了一堆。 洋房后的花圃里柳条抽了新芽,云初坐在宽敞的窗台上透过玻璃静静望着,能把这样的动作保持半天。气色渐渐好起来,却愈见沉默寡言,原本就淡漠的性子,更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