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耽美小说 - 求偶法则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身通透,葡萄汁的香甜浸到血液里,骨头都被甜软了,于是他甜甜地傻笑起来。

    颂和他有同感。

    给这只小崽子喂食是一项非常享受的差事,会上瘾。

    随便赏点吃的,他都会露出很满足的表情,拿水濛濛的眼睛瞅你,像只想要跟你回家的流浪小猫。

    “饿了吧?你等一下,”被小崽子甜晕了头的颂大叔越发昏庸,转身去后院摘了一大捧樱桃回来,坐在葡萄架下专心投喂小蓝鸟。

    “张嘴,”颂掐着一枚樱桃,递到执澜嘴边。

    “都……都是给我的吗?”执澜不可置信地盯着他手中的那捧樱桃。

    “吃吧,别废话,”又是凶巴巴的语气。

    刚从枝丫上摘下来的樱桃还带着阳光的温度,连汁水也是暖暖的,执澜两腮都被果rou填满,眼前亮起圣洁的白光。

    颂叔叔一定是上帝派来的使者,他有一整院吃不完的水果,还非常心善,愿意分享给饥肠辘辘的小鸟。

    想留在雾月庄园,想给颂叔叔当小鸟,给我一个小木屋和一床柔软的棉被就行。

    执澜就差把自己卖掉,然后帮对方数钱,可他忘了自己对颂的第一印象:很凶,很野。

    事实证明,颂的确很凶很野,并且本性恶劣。

    这只小崽子喝了他的葡萄汁,吃了他的樱桃,哪能不收一点报酬?

    恶劣的颂叔叔探出手掌,在执澜粉嫩的脸颊上狠狠掐了两把,像把玩陶泥一般,捏出各种形状。

    捏完脸颊又去揉他小巧的鼻尖,还坏心思地按住他的鼻头,不让他呼吸。

    暴躁的猫瘾患者强行撸猫也不过如此。

    执澜被撸懵了,国宝可是易碎品,需要小心轻放,温柔对待。他从小到大最多只被研究员和饲养员摸摸头,从没被人这样下狠手撸过。

    “还是太瘦了,”颂把他两边的脸颊都掐出明显的红印,才收回手,发表了简短的点评。

    花下所不行,饲养员是吃白饭的,连巴洲所也没什么水平。

    小崽子给他们养,真是白瞎了。

    作者有话说:

    小蓝毛:叔叔,你家缺鹦鹉吗?会卖萌会唱歌哟?(??????)?

    颂爹:唱歌的不缺,缺只会叫老公的

    第6章 篝火美酒

    谷神节的丰收祭祀一直持续了两周,在大家的帮助下,雾月庄园的水果全都采摘完毕,被颂制成发酵原液,放在橡木桶中保存。

    通过橡木珍藏,求得柔软的单宁、香兰素,及丁子香酚,同时保留新鲜及浓厚的水果风味,这是颂在行的领域。

    不过颂因为私心留下了一株樱桃树,这棵树上的果胚成熟较迟,多数表皮还泛着青黄色,保守估计还会有一个多月的挂果期,作为他投喂小蓝毛的饲料。

    执澜在胖达和颂的双重投喂下,真的长胖了不少,细麻杆似的小腿上长出一层软rou,从小鸟腿变成了正常少年的样子。

    为了回馈颂叔叔的善待,执澜干活特别卖力,不但帮忙采摘水果,还会协助颂完成一些酿酒工序。

    颂也不介意带着这只小跟班,涉及他所热爱的领域,一向寡言的颂连话也变多了。

    他给小蓝毛讲全球各地的酒文化,讲波尔多左岸的情调,讲冰酒的甘甜,干白葡萄酒的醇厚,龙舌兰的辛辣,教他如何把葡萄踩成汁,如何酿,如何品,如何佐餐。

    面对如此庞杂的新知识体系,执澜的小脑瓜明显不够用,但他很乖。

    跟说相声似的,颂是逗哏,他就是捧哏,不管叔叔说什么,他都会使出浑身解数卖力捧场:

    “哇!”

    “好厉害!”

    “原来是这样!”

    “叔叔你太能干了!”

    只要彩虹屁吹得好,就能吃到更多樱桃,执澜的小心机非常奏效。

    第一批入桶的葡萄原汁散发出淡淡的酒香时,谷神节总算正式到来了。

    巴洲所全员出动,在雾月庄园里举办篝火晚会,庆祝大地丰收,稻菽满仓。

    喝起酒来可不分物种和性别,颂为了报答大家这半个月的辛勤劳作,答应为这次聚会无限量供应美酒和食物。

    一群珍稀类人喝嗨了,围着篝火疯起来,各种放飞自我。豪猪属类人秀了波拔头发扎飞镖,孔雀跳着优雅灵动的求偶舞,陆龟三兄弟则现场表演了一出叠罗汉。

    连小窦都融入其中,拉着一只长臂猿跳起了探戈,执澜却乖乖坐在篝火边烤地瓜,因为他被颂明令禁止饮酒。

    颂的原话是:“小朋友喝什么酒,喝果汁和牛奶就行了。”

    颂招呼完余博士他们,走过来的时候,看到小崽子正拿着根木棍,小心翼翼戳着柴堆里刚烤好的地瓜,似乎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凉一会再吃,”颂帮他把地瓜扒出来,用树叶裹住,瓜瓤内里的糖分被高温烘烤后,顺着表皮流出来,像蜜汁一般焦香诱人。

    执澜眼巴巴看着那个guntang的地瓜,不自觉吞咽着口水,乖乖应了声:“好。”

    好你个鬼,明明就很想吃,还要装出很乖的样子,唬谁呢?

    “哎……”颂叹了口气,拿他没辙,忍着烫小心剥开一块表皮,将橙黄的瓜瓤晾在空气中凉了凉,递到他嘴边。

    “谢谢叔叔,”执澜小心翼翼张嘴去咬,瓜瓤还是有点烫,他哈呲哈呲吹了几口气,一口啃上去,没掌握好角度,啃到了颂的手指。

    颂手一抖,眉心皱起来。

    执澜的齿尖也感觉到了不同于瓜瓤绵软质感的异物,他反应过来,自己不小心咬人了。

    茂爷爷说过,作为一名类人,要努力隔绝自己的野性,咬人和打人都是不对的,那是凶残野蛮的物种才会干的事。

    执澜深感内疚,于是小心探出舌尖,在颂的指尖轻轻舔了一下,表达自己诚挚的歉意。

    舔舐是动物之间表达亲密友爱的有效方式,执澜觉得自己做的很好,颂叔叔却生气了,还冲他发脾气。

    颂的眉头越皱越深,周身气场眼见着暴躁起来,他直接将地瓜收了回去,表情凶巴巴的,说出口的话也是粗声恶气,像是在吼执澜:

    “红酒快喝完了,你去酒窖拿几瓶过来,快点。”

    执澜被他吼的一头雾水,却还是乖乖起身去执行任务,他回头不解地看了颂一眼,往酒窖走去。

    执澜走后,颂将那个被他啃了一口的地瓜扔到一边,手掌仍在抖个不停。

    这只小崽子的牙是不是有毒?可以麻痹猎物神经的烈性毒素。

    唾液也有毒,要不然自己被他舔过的皮肤为什么会一直发烫,像被火舌灼过,又热又痒。

    颂甚至开始质疑执澜的物种,小崽子真的是只紫蓝氏吗?紫蓝氏的祖先不是一种温驯憨厚的鹦鹉吗?鹦鹉怎么会有这种猎食者的能力?

    执澜压根不知道自